豐都縣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試行)》《2019年重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本單位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求,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扎實推進重點事項公開,細化公開內容,加強信息發布,政務公開在推進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解決民生述求、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0年,縣公安局嚴格遵循信息公開原則,加快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財政預算、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一是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73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58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5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5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5條。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和維護穩定服務發展先進典型宣傳。深入挖掘推樹疫情防控維護穩定先進典型,堅持著眼一線,挖掘在抗擊疫情、維護安全穩定中的最美逆行者、堅定捍衛者,多角度持續推出民警、輔警抗擊疫情的感人故事,展示公安機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務發展,積極作為和公安民警忠誠擔當、無私奉獻良好形象。三是持續強化疫情后重大敏感事件及矛盾糾紛輿情引導工作。持續強化隊伍依法規范處置涉疫情敏感事件,教育引導全警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防止執法過度、執法不當引發涉警輿情。四是落實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縣公安局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建議和建言獻策,在網站開辟“建議提案”專欄,向全社會公開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2020年,公開人大代表建議提案答復2件。五是按要求公開豐都縣戶籍管理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一級事項總數14項,二級事項總數78項。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是建立依申請公開處理機制。規范受理程序,形成“多點接收,規范處理、內部審批、統一反饋”的工作機制,明確申請辦理各環節的工作內容和時間期限,確保按時規范處理。二是建立法制審核機制。政務公開辦公室與法制部門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對特殊、疑難申請,在答復前由法制部門進行法制審核。三是本年度未收到任何依申請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構建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h公安局確定由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富勇為分管領導,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局辦公室,負責提出推進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相關制度,督促全局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按時完成全縣政務公開任務分解,管理好縣局子站,受理依申請公開,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由直屬各單位內勤民警擔任聯絡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同時建立信息審核發布管理制度,規范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保證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有效地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順利開展。
(四)平臺建設情況
指導全縣156個單位依托關基平臺開展自查評估,整改安全隱患99個,評估具有輿論屬性和組織動員功能網站、APP、論壇20個,出具隱患整改通知書42份,風險提示單42份,監測報告96份,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處置能力。通過設置“預埋關鍵詞關鍵字”“封堵關鍵詞關鍵字”“3分鐘刪除有害信息”“一鍵關?!钡瓤颇浚_展網絡風險應急演練3次。提升應對突發網絡安全事件能力;通過開展網絡安全宣傳,筑牢思想防范陣地。制作宣傳專欄28塊,發動全縣有關LED顯示屏、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適時發布網絡安全知識,同時深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開展網絡專題講座,宣傳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文明理性上網常識,以身邊的案例為題材,警示廣大群眾文明、理性上網。
(五)監督保障情況
縣公安局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各直屬單位績效考核范圍,加強工作督導和推進。堅持季度通報檢查機制,促使各單位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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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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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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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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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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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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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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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44 |
-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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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93 |
-1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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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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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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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582 |
-1 |
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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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32 |
-2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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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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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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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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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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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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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6 |
397.35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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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鉤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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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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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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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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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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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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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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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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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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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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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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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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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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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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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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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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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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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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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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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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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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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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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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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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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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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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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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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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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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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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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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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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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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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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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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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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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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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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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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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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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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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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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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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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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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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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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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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2020年,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向縱深拓展,實現了提質增效、轉型升級。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各基層所、隊、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了解度、知曉度、宣傳度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方式的互動性有待進一步改進;三是公開內容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四是公開手段的專業化有待進一步提升。
2021年,縣公安局將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完善機制體制,豐富手段載體,推動新時代公安信息公開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進程。一是完善組織體系。建立健全主要領導研究部署、分管領導組織實施、牽頭部門定期匯報、責任部門協同落實的組織運行體系。進一步加強本級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門戶網站等工作。二是優化運行機制。進一步明確縣公安局各警種部門職責,依托豐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縣公安服務平臺等載體,建立完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全警種部門支撐、主動及時協同公開”的運行模式,進一步梳理政務公開的項目、內容,優化發布流程、操作規范,加強質量監控與指導,全力確保政務公開的時效性、權威性和傳播力。三是拓展載體功能。堅持“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理念,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創新公開形式,暢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渠道,落實政務新媒體管理人員值守制度,對網友的評論、建議做到“有問必答”,積極互動,有效引導。確保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四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督促各單位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建設,完善主動公開制度,強化日常考核,推動基層所、隊、市政府信息公開事項落實落地。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