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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803549/2026-00022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土地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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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2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擬收回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收購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擬收回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位于豐都縣仙女湖鎮的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公示如下:
一、收回方案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4日止,公示期為30天。
三、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聯系地址:豐都縣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95號
聯 系 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023-70702527
附件:收回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方案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收回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方案
按照《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收購辦法〉的通知》(渝規資規范〔2024〕1號)等相關規定,擬收回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擬定如下方案。
一、收回原因
為優化南天湖景區用地結構與空間布局,服務南天湖景區高質量發展,經縣第十九屆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擬按相關規定收回。
二、擬收回宗地情況
1.土地使用權人: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
2.地塊信息。①地塊一:宗地位置:豐都縣仙女湖鎮瀾天湖四區1號N10-1B地塊,宗地面積:52584.03平方米;折合78.8757畝。土地權利性質:出讓;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日期:2081年07月24日,收回范圍以該宗地塊產權證附圖為準。②地塊二:宗地位置:豐都縣仙女湖鎮南天湖旅游區N10-2B地塊,宗地面積:25209.31平方米;折合37.8138畝。土地權利性質:出讓;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日期:2081年07月25日,收回范圍以該宗地塊產權證附圖為準。
3.土壤污染狀況:兩宗地塊不存在土壤污染。
4.抵押租賃情況:擬收回宗地范圍不存在抵押、租賃情形。
5.查封情況:擬收回宗地范圍存在查封情形。解除查封的流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閑置土地司法查封和處置工作銜接的意見》(法〔2024〕33號)的具體操作指引執行。
三、收回主體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四、收回補償價格
重慶凱弘會計師事務所對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的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價格予以審計,出具了《土地成本專項審計報告》(凱弘會所審字(2025)第566號)。審計總成本為8130.1336萬元,扣除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2,010.63萬元后,擬補償總金額為6119.5036萬元。
最終補償金額以縣政府下達的正式批復為準。
五、公告與聽證
本方案公告期為30日。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內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六、收回決定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依據豐都縣人民政府下達的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復,向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送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同時抄送豐都縣土地儲備整治中心。
七、補償款支付主體
收回補償款支付主體為豐都縣土地儲備整治中心,具體由豐都縣土地儲備整治中心與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協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協議》約定補償事宜。
八、管護主體
收回土地的管護主體為重慶豐都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九、注銷登記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送達后,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向豐都縣土地儲備整治中心交回產權證原件,辦理注銷登記。
十、爭議處理
重慶悅麓置業有限公司對《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一、附圖
以兩宗地塊產權證書所載明的附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