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890/2025-00145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0 | [ 發布日期 ] | 2025-09-11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890/2025-00145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民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0 |
| [ 發布日期 ] | 2025-09-11 |
豐都縣民政局關于規范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涉及公開募捐有關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慈善捐贈秩序,保障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我縣公開募捐活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募捐主體要合法
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可以面向公眾開展募捐。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開展公開募捐。依法登記滿一年的慈善組織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滿一年的社會組織,可以向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開展公開募捐。
二、公開募捐方式要合法
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和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以及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募捐信息和其他公開募捐方式,均應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或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開展。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臺進行,并可以同時在以本慈善組織名義開通的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動客戶端等網絡平臺發布募捐信息。慈善組織發布的公開募捐活動名稱等信息應當與備案的募捐方案載明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企業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
三、聯合公開募捐要合法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開展公開募捐。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對合作方進行評估,依法簽訂書面協議,在募捐方案中載明合作方的相關信息,并對合作方的相關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負責對合作募得的款物進行管理和會計核算,將全部收支納入其賬戶。
四、公開募捐流程要合法
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在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十日前將募捐方案報民政部門備案,涉及合作募捐的,還應當提供對合作方的評估報告和合作協議,合作方為個人的,應當提供其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個人信用報告。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在募捐活動現場或者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募捐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募捐方案、聯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等。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慈善組織,還應當同時將募捐方案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項的,還應當按照其他有關規定履行批準程序。慈善組織為應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無法在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前辦理募捐方案備案的,應當在公開募捐活動開始后十日內補辦備案手續。
五、公開募捐信息要公開
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對公開募捐活動募集和使用慈善財產情況、委托第三方執行慈善項目情況等進行公開。涉及合作募捐的,還應當公開合作方信息。公開募捐周期超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募捐情況,公開募捐活動結束后三個月內應當全面、詳細公開募捐情況。慈善項目實施周期超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項目實施情況,項目結束后三個月內應當全面、詳細公開項目實施情況和募得款物使用情況。
六、捐贈財產管理要合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捐贈財產;慈善組織對募集的財產,應當登記造冊,嚴格管理,專款專用。捐贈人捐贈的實物不易儲存、運輸或者難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組織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后,應當全部用于慈善目的。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章程規定和募捐方案加強對募得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確需變更募捐方案規定的募得款物用途的,應當召開理事會進行審議,報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慈善組織有業務主管單位的,還應當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
七、違法募捐行為必處罰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擅自開展公開募捐的,除責令停止募捐活動、退還或收繳違法募集的財產外,并將視情節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慈善組織違反規定開展募捐的,民政部門將依法予以警告并責令停止募捐活動,退還或追繳違法募集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公開募捐資格或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被吊銷的,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不再符合《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由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納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告。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請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共同營造良好的慈善公益環境。若發現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反映問題,提供舉報線索,共同推動我縣慈善事業健康發展。舉報電話:023-70605253。
豐都縣民政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