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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5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3 | [ 發布日期 ] | 2026-03-0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53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3 |
| [ 發布日期 ] | 2026-03-03 |
豐都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 ? ? ? 1.豐都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縣農業農村委名義執法,統一行使縣級農業農村系統內獸醫獸藥、生豬屠宰、種子、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漁業等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 ? ? ? 2.承擔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配合落實相關的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參與擬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度。
? ? ? ? 3.承擔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農業植物檢疫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 ? ? ? 4.承擔畜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獸醫獸藥、生豬屠宰、動物防疫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 ? ? ? 5.承擔漁業、漁船(不含漁船檢驗)、漁港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 ? ? ? 6.承擔農業機械使用操作、維修經營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 ? ? ? 7.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 ? ? ? 8.承擔農村宅基地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能
9.指導鄉鎮(街道)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10.承擔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信訪、投訴舉報受理、糾紛調解工作。
11.承擔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為縣農業農村委員會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機構規格正科級,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內設機構7個(綜合科、法制科、農業執法一大隊、農業執法二大隊、農業執法三大隊、農業執法四大隊、農業執法五大隊)。本年度無變動。
(三)人員情況
?? 核定編制50人,現有在職人員41人,其中:參公事業人員40人,工勤人員1人。變動情況及原因如下:年初49人(含參公48人、工勤1人),當年退休3人、因工作需要調出5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048.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8.75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18.71萬元,主要是人員調動,經費撥款額度進行了相應調減。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048.75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7.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8.3萬元,農林水支出725.65萬元,住房保障支67.0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18.7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18.7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48.7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48.75萬元,比2025年減少118.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75萬元,比2025年減少118.7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進調出、人員退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
本單位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3.25萬元,與2025年持平。其中:公務接待費1.2萬元,與2025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萬元,與2025年持平;因公出國(境)費用1.25萬元,與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34.88萬元,比上年減少51.96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調進調出、人員退休,嚴格執行機關運行經費開支標準,進一步節約使用資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福利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無專項資金項目預算。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6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 2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茂龍? 聯系方式: 023-7060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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