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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豐文旅委發〔2023〕67號 |
| [ 主題分類 ] | 文化、體育、廣電、出版;旅游、服務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3 | [ 發布日期 ] | 2023-11-2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1 |
| [ 發文字號 ] | 豐文旅委發〔2023〕67號 |
| [ 主題分類 ] | 文化、體育、廣電、出版;旅游、服務業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3 |
| [ 發布日期 ] | 2023-11-23 |
中共豐都縣委宣傳部豐都縣文化旅游委關于開展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創作、傳唱及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及有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
為深入學習宣傳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縣委縣政府以“新豐書院”為陣地打造鄉村治理共同體的扎實開展,著力繁榮鄉村文化、匯聚鄉村人氣、激發鄉村活力,彰顯鄉村新氣象新風貌新成效,助力鄉村文化振興,現就開展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創作、傳唱及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助推鄉村蝶變·共創美好生活
二、活動時間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三、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重慶市音樂家協會??????
主辦單位:中共豐都縣委宣傳部????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豐都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承辦單位:豐都縣音樂家協會
協辦單位:豐都縣融媒體中心
?????????????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四、實施步驟
(一)歌曲征集階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1.面向全縣廣泛征集原創村歌作品,作品以反映“新豐書院”建設和鄉村振興精神風貌為主題,謳歌新時代、贊美新農村、唱響新生活。
2.作品必須為原創歌曲(含詞曲譜),主題突出,旋律優美,易于傳唱,具有地方特色、時代特色和藝術表現力,作品風格體裁不限,提倡多樣化創作。
3.應征人請務必按照要求填寫和提供相應法律文件。應征作品網上投稿(聯系人:虞老師,聯系電話:13272555956,投稿郵箱:86887304@qq.com),作品需注明詞曲作者的譜稿、MP3格式的作品小樣。
(二)歌曲評選階段(2024年2月1日至2月16日)
秉承專業、公平、公正的原則,征集方在收到應征作品后,邀請全國音樂知名專家組成評審組對作品進行評選(評選辦法另行制定),最終確定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獲獎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三)歌曲頒獎階段(2024年3月中下旬)
1. 適時舉行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頒獎儀式并組織展播展演,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向全社會宣傳。
2. 被確定為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的作品,每首將獲得1萬元一次性創作經費補助(含詞曲創作、MP3格式小樣制作等)。
五、其他事宜
(一)權利保證承諾
應征者應承諾:保證其為應征作品的獨立原創人,應征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未將應征作品的任何權利授權或轉讓給征集方以外的他人享有。如有侵權或違反前述承諾,全部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二)權利轉讓承諾
被確定為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作品的,在公布其獲豐都縣“十大最美村歌”作品獎項前應征者應及時簽署由征集方提供的相關法律文件,否則征集方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法律文件中包括下列事項:獲獎作品的應征者不得將作品另作他用。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應征者授權征集方可修改作品。同時,獲獎作品的應征者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征集方,且征集方不再支付給應征者任何費用。
(三)有關要求。原則上每村創作一首,每個鄉鎮選送不少于1首參評,根據歌曲傳唱度和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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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豐都縣委宣傳部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