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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30A/2025-00115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辦事指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發布日期 ] | 2025-08-05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430A/2025-00115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 體裁分類 ] | 辦事指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 發布日期 ] | 2025-08-05 |
豐都縣住院病歷復制查閱服務指南
一、服務對象
患者或其家屬
二、服務機構名稱
醫療機構
三、服務的內容
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四、服務流程
(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二)復印流程
1.前往醫療機構病案室,按照《醫院病案復印管理制度》申請病歷復印。
2.醫療機構受理復印病歷資料申請后,復印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和醫療機構雙方確認無誤后,加蓋醫療機構證明印章。
3.醫療機構應患者或其家屬的要求,為其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按照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五、投訴電話
縣衛生健康委電話:023-7060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