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6313731/2024-0001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1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1 |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6313731/2024-00013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1 |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1 |
豐都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提供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促進醫療保障事業發展。承擔醫療保障相關事務性、技術性等具體工作。
具體職責任務:
1. 貫徹執行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基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規范、有序開展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業務。
2. 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工作。
3. 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基金的預算、決算,醫療保障費用審核、結算工作。
4. 承擔醫藥機構醫保服務協議具體事務工作。
5. 承擔公務員醫療補助具體事務工作。
6. 承擔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相關工作。
7. 承擔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網絡信息安全相關工作。
8. 承擔指導大額、大病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9. 承擔縣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以上具體職責任務均屬基本公益服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上述職責,豐都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設下列9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負責中心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電、檔案、保密、會務、信訪、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黨建、機構編制、人事、應急管理、安全、黨風廉政、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系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參與轄區內醫療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定點資格認定;承擔指導協議定點醫藥機構執行相關政策、服務協議的具體事務工作;負責醫保業務檔案管理相關工作。
2.基金財務科。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年度預決算;負責醫療保障基金核算與賬務處理;負責醫療保障基金上解下撥的協調、調度與撥付;負責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匯總、報送等工作;承擔中心財務管理相關工作;參與調查核實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違規違紀行為、舉報投訴相關工作;協助相關部門處理騙取醫保基金舉報投訴案件;負責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稽核等工作;參與監督定點醫藥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執行情況。
3.參保科。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登記、征繳計劃各項業務經辦;負責參保人員醫保繳費年限認定;負責參保單位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申報及繳費基數核定;負責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征繳;負責辦理跨醫保關系統籌范圍轉移接續;負責指導基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經辦等工作。
4.職工審核結算科。參與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負責定點醫藥機構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的審核結算;負責生育保險待遇、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干部醫療等費用審核結算相關工作;負責職工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和動態監測;負責指導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工作;協助做好二等乙級傷殘軍人支付審核工作。
5.居民審核結算科。參與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負責定點醫藥機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的審核結算;負責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費用審核結算相關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和動態監測;負責指導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6.特病和異地就醫科。承擔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特殊疾病的申報、鑒定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定點醫療機構特殊疾病管理;負責特殊疾病人員定點醫療機構認定相關事務工作;負責特殊疾病待遇資格審核具體事務工作;負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的具體事務工作。
7.醫療救助科。負責醫療救助費用審核結算的具體事務工作;負責醫療救助信息動態管理及指定醫療救助對象資格確認的具體事務工作;協助承擔醫療保障扶貧等工作。
8.網絡信息科。負責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網絡信息安全相關工作;負責醫保信息系統權限管理及日常維護工作;負責指導定點醫藥機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9.醫藥采購服務科。負責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相關規則;負責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負責醫藥價格信息監測等事務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53.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3.91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1.8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1.8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53.9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55.7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6.7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1.3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1.8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1.8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53.9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453.91萬元,比2023年減少11.85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3.9萬元,比2023年減少11.85萬元,主要原因是取消部分工資福利待遇、人均公用經費標準降低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本年度未編制項目支出。
豐都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5.7萬元,比2023年增加0.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2023年增加1萬元,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障飛行檢查接待次數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萬元,比2023年減少0.3萬元,主要原因是推廣節能減排,綠色出行;本年度未編制因公出國(境)費用及公務用車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63.01萬元,比上年減少5.14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均公用經費標準降低及推行綠色辦公。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年度本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年度本單位未編制項目資金。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預算。
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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