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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9 | [ 發文字號 ] | 興龍府發〔2025〕27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4 | [ 發布日期 ] | 2025-09-0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9 |
| [ 發文字號 ] | 興龍府發〔2025〕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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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4 |
| [ 發布日期 ] | 2025-09-03 |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興龍鎮秸稈處置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鎮級各部門:
當前正值高溫晴熱少雨時段,隨著玉米、水稻等農作物的陸續收獲,農事用火即將迎來高峰期,為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管控,減少大氣污染和森林火災的發生,改善我鎮農業生態環境和推動農業綠色發展,特制定本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龍鎮秸稈處置管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及農事用火工作,推進我鎮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構建長效協作機制,著力提高我鎮秸稈資源化利用水平,切實改善保護大氣環境,根據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安全優先、環保并重”為核心,嚴格落實“分區域、分時段、分方式”(簡稱“三分法”)處置原則,優先推廣秸稈“五化利用”(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環保方式。針對除五化利用外確需焚燒處理的秸稈,實行“不限區域、全流程管控”,落實農事用火“五不準”要求,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實現“零火情、少污染”的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村居廣泛宣傳秸稈焚燒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充分發揮“一院兩會三事分流”作用,做好群眾的宣傳引導工作,營造秸稈禁燒管控、農事用火工作的濃厚氛圍。要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村社網格員要進家入戶,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實把農事用火、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變成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強化執法巡查。各村居要強化對轄區林區、公路周邊等重點區域和收割高峰等重點時段線下巡查執法,點對點,一對一加強重點人群管控,及時發現制止秸稈焚燒行為,對不聽勸阻的或引起火災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鎮級不定時巡查,如有違規,嚴厲處置。
(三)加強綜合利用。秸稈作為露天焚燒主要物質,各村居要準確掌握轄區內秸稈資源總量及分布,大力推廣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技術,采取集中收儲、市場運營主體及大戶收購、就地還田等措施,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落實集中收儲點。
(四)強化管控措施。各村居嚴格按照秸稈禁燒(控燒)措施要點,落實管控責任。經審批同意實施的秸稈焚燒,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明確責任領導、應急人員、處置措施。一旦發現因焚燒秸稈引發的火情,確保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控制火勢。
三、區域劃分與處置原則
1.高風險區:距林區≤50米、農房≤30米,或位于高壓線下,優先五化利用,嚴禁擅自焚燒,確需焚燒的嚴格審批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2.一般區域:距林區50-100米、農房30-50米,交通基本通暢,以五化利用為主,嚴控焚燒比例(≤20%)。
3.安全區:距林區>100米、農房>50米,遠離火源點,引導自主五化利用,規范少量焚燒(≤30%)。
四、分方式處置措施
(一)優先推廣五化利用(適用全轄區)
1.肥料化(秸稈還田)
適用范圍:玉米稈、水稻稈等,優先在一般區域和安全區推廣,高風險區應還盡還。時限:高風險區8月30日前完成,一般區域10月30日前完成。
2.飼料化/燃料化(回收利用)
適用范圍:適合青貯的玉米稈、水稻稈、可作燃料的秸稈,由村社對接企業收購,以及縣級指定企業。責任:村農業專干牽頭統計可回收秸稈量,9月30日前完成對接清運。
(二)確需焚燒秸稈的重點管控(不限區域)
1.界定標準
需同時滿足:①無法通過五化利用(品質不達標或無回收渠道);②因勞動力嚴重缺失或交通極度不便(農機無法進入);③經村“兩委”實地核查確認。
2.全流程責任體系
申報審核:農戶申報、組長核實,村“兩委”匯總并劃分處置時段后報鎮備案。
責任人:村支書(終審)、村民組長(初核)。
鎮級備案: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聯合林業崗復核,統籌協調全鎮各村時間安全并進一步明確焚燒時間、安全要求,同時協調應急隊員依時序做好應急救援配合。
責任人: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審批)、林業崗人員(安全復核)。
現場監管:焚燒時必須有“1名包片村干部+1名護林員”全程監督。
責任人:包片村干部(第一監管人)、護林員(現場記錄)
3.剛性安全措施
焚燒前:清理周邊5米內易燃物,開辟2米寬防火隔離帶,配備2具滅火器、10桶水及防火拖把;提前1天確認氣象條件(風力≤3級、濕度≥50%,避開高火險預警時段)。
焚燒中:3人以上在場(農戶+村干部+護林員),從邊緣少量點燃,同步提示周邊農戶關閉門窗;設置50米警戒線。
焚燒后:用沙土覆蓋余燼并澆水冷卻,檢查3次確認無復燃風險,監管人員簽字后離場。
五、分時段推進計劃
(一)排查申報階段8月1-15日
完成全域秸稈統計(區分五化利用/需焚燒),各村掌握各戶需求,受理焚燒申請并初審。
(二)集中處置階段8月20日—10月10日
1.五化利用:高風險區8月30日前、一般區域10月15日前、安全區10月30日前完成;
2.焚燒處置:分批次進行(每村每日≤2個點),根據各村上報計劃,優先在雨后或濕度較大時段。
(三)驗收總結階段10月11-20日
村“兩委”逐戶巡查,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林業崗、環保崗要做好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六、保障措施與問責機制
(一)組織保障:村支書任組長,劃分片區由村干部包聯,設立宣傳組(政策解讀)、處置組(五化利用組織)、監督組(焚燒監管)。
(二)應急保障:每村配備1臺抽水機、10具滅火器,鐵掃把等相關器材,焚燒現場如需支援,提前聯系王運濤副書記或譚博副鎮長。
(三)問責機制:未批準私自焚燒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扣減村集體績效考核分,追責包片村干部;引發火情或嚴重空氣污染的,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參照森林防滅火問責辦法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