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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750085795J/2023-00005 | [ 發文字號 ] | 仙女湖府發〔2023〕21號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仙女湖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發布日期 ] | 2023-06-12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50085795J/2023-00005 |
| [ 發文字號 ] | 仙女湖府發〔2023〕21號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仙女湖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 發布日期 ] | 2023-06-12 |
豐都縣仙女湖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 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
經鎮政府領導同意,決定于2023年5月1日至12月底,在全鎮開展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現將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豐都縣仙女湖鎮人民政府? ?
2023年5月23日? ? ??
(此件公開發布)
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火災防控“除險清患”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根據豐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豐都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縣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豐都安委〔2023〕4號)精神要求,扎實開展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堅決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推進消防救援隊伍整合改革任務,持續優化體制機制,壓實防控責任,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執法檢查,推動數字賦能,提升隊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鄉和森林重特大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新時代新征程新重慶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認真落實全國、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統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從2023年5月1日至12月底,扎實推進“遺留問題大起底、設施設備大排查、突出問題大執法、安全素養大宣教、應急救援大演練、數字賦能大提升、隊伍能力大建設”共七方面重點任務。聚焦“遏重大、降較大、減總量”目標,統籌形成“1+2+N”的火災防治工作機制,摸清火災重大隱患存量、嚴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增強全民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整體提升城鄉和森林火災防治水平。
二、強化統籌
鎮政府成立仙女湖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由鎮長王東任組長,副鎮長曹啟榮任副組長,鎮經發辦、鎮規環辦、鎮農服中心、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社保所、鎮文化服務中心、鎮黨政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鎮平安辦、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鎮派出所、鎮衛生院、鎮教管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副鎮長曹啟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日常工作。
三、重點范圍
(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超、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
(二)敏感特殊場所。包括高層建筑、地下工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學校、幼托機構和文物建筑等。
(三)生產經營場所。包括廠房庫房。
(四)林業重點區域、部位。林區及林緣輸配電線(設施)、通信基站、油氣管線、文物、墳場、祭祀場所、易燃易爆倉庫油庫、軍事設施等重要目標和自然保護地、農林交錯區、火情多發頻發區。
四、重點任務
(一)聚焦遺留問題,開展大起底
1.未經消防驗收許可投入使用。對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遺留問題,開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決”為標準,梳理制定問題清單,組織開展現場辦公,“一事一議”出臺政策措施,完善設施設備和消防驗收手續,對經整改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且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鎮規環辦牽頭,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配合,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經發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未經審批改變使用性質。對違規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的行為進行全面摸排,重點整治丁、戊類廠房用作丙類生產、儲存,丙類廠房用作甲、乙類生產儲存。(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鎮規環辦、鎮消防辦配合,鎮經發辦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二)聚焦消防設施,開展大排查
1.防滅火設施。未按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或水壓、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鎮消防辦牽頭,鎮規環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經發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安全疏散設施。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鎮消防辦牽頭,鎮規環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經發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3.防火分隔設施。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破壞建筑防火分隔。(鎮消防辦牽頭,鎮規環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經發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4.林區設施火患。對林區及林緣輸電線路存在的安全距離不足,輸(配)電、電信基站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倒塌、老化、斷線、短路、絕緣子脫落,油氣管線破損、泄漏等隱患;林區及林緣重要設施的防火隔離帶開設,林區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運行狀況差等短板;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狀態等問題等開展排查。(鎮農服中心牽頭,鎮經發辦、鎮規環辦、鎮農服中心、供電公司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三)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大執法
1.違規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敷設、照明燈具安裝、大功率電器使用不符合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充電;醫院、養老機構違規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使用鋰離子電池的醫療設備、輪椅未在指定安全區域充電;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鎮規環辦、鎮經發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違規動火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未落實動火審批制度、未落實防止火花飛濺措施、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確專人看護。(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鎮派出所、鎮規環辦、鎮經發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3.違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醫院、冷庫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鎮規環辦、鎮經發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4.違規生產經營。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電化學儲能電站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內;違規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混合在同一空間內;自動消防設施未落實維護保養。(鎮規環辦、鎮經發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教管中心、鎮文化服務中心、鎮應急辦、鎮消防辦、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5.占堵“生命通道”。開展消防車通道和救援場地“除障、查違”行為,全面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妨礙消防車操作的各類障礙物,嚴禁電動自行車使用“飛線”在樓道停放充電。(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鎮派出所、鎮規環辦、鎮消防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6.戶外違規用火行為。在森林防火期且處于防火區內,嚴查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煙、燃放孔明燈、燒蜂驅獸、小孩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燒荒積肥、燒木炭、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違規焚燒疫木以及未經批準的開山爆破、切割、電焊等生產性用火)。(鎮農服中心、鎮派出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四)聚焦安全素養,開展大宣教
1.媒體宣傳。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每周要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不少于1次,形成強大輿論聲勢;開展典型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以案說法、以案明責。對專項行動中探索出有效做法的村(社區)、鎮級行業部門、企業單位,開展正面宣傳。(鎮文化服務中心、鎮應急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消防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經發辦、鎮教管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入戶宣講。開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災宣傳,制作防火手冊和印有防火常識的日用宣傳品;村、社區組織開展敲門行動,按照“一戶一冊”標準,大力宣傳“文明用火、安全用電、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識,提升公眾防火安全意識。(鎮文化服務中心、鎮應急辦、鎮農服中心、鎮消防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多形式宣傳。村、社區依托農村“大喇叭”開展消防提示警示宣傳;利用戶外大屏、固定宣傳欄、公共顯示牌等,高頻次播放防火公益廣告。(鎮農服中心、鎮消防辦、鎮應急辦、鎮農服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焦應急救援,進行大演練
1.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督促社會單位、社區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疏散演練;社區微型消防站加強對高風險場所的熟悉演練,修訂完善滅火預案。鎮、村(社區)至少開展1次森林防滅火實戰演練和培訓。(鎮應急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消防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聯勤聯動機制。加強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伍、社會救援力量、社區和單位微型消防站聯勤聯動,提高同步調度、協同救援能力;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必須建立消防聯勤聯動機制,確保發生火災等緊急狀況有人員第一時間響應并組織疏散。(鎮應急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消防辦、鎮派出所、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聚焦隊伍能力,進行大建設
1.強化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現有應急救援力量,根據風險、需求配備適應滅火應急救援的車輛、器材、裝備。(鎮農服中心、鎮應急辦、鎮消防辦分工負責)
2.強化森林滅火機制保障和隊伍建設。按標準建設森林消防隊伍,按要求配備森林消防水泵、水帶、移動水池、油鋸、消防鏟、砍刀等專業物資裝備。(鎮應急辦、鎮農服中心、鎮消防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大體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執法督改、總結提升四個階段,各階段交叉進行、壓茬推進。
(一)自查自改階段(2023年5月底前)。各企業(單位)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動向屬地、屬事部門報告。鎮級各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緊緊圍繞全年目標任務,制定本行業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打表推進,確保工作實效。
(二)排查促改階段(2023年8月底前)。鎮級各部門要完成全面執法排查,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對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個環節全過程實名制管控,逐一明確企業(單位、林區)、村(社區)、行業監管部門的責任人員,層層壓實責任,務實推進排查整治。
(三)執法督改階段(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遺留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整改問題不遺漏”要求,完成整改銷號。整改期間,要依據風險等級、整改難度,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形成隱患整治臺賬。對問題復雜、短時間難以整改的,要及時向鎮政府報告,按照鎮政府要求落實臨時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2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全面完成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六大任務,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經驗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鄉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主題教育學習內容,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行動自覺,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的政治責任。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專題研判本地、本行業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災風險,研究解決積案化解、事故防控、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重要時段要帶隊檢查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災防控工作,實地熟悉周邊各類消防信息,督促落實嚴防嚴控措施。
(二)健全工作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對歷史遺留問題要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嚴格考核督導,強化責任追究。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平安仙女湖建設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內容。鎮消委會將對推進不力、整改不實的進行警示約談、通報批評。特別是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亡人或發生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