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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254611/2025-00031 | [ 發文字號 ] | 興義府發〔2025〕45號 |
| [ 主題分類 ] | 勞動就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254611/2025-00031 |
| [ 發文字號 ] | 興義府發〔2025〕45號 |
| [ 主題分類 ] | 勞動就業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興義鎮(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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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興義鎮(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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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全(非)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現印發《興義鎮(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制度》,請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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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興義鎮人民政府
???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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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義鎮(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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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目的:為進一步規范(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服務社會的作用,保障(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興義鎮各村(社區)開發設置并使用的所有(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
(三)管理原則: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各村(社區)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崗位管理規范、有序。
二、管理原則
村(社區)是(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管理工作。村(社區)應當對使用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崗前技能和安全等培訓,確定公益性崗位職責、工作時間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做好(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安全指導,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實地作業檢查、安全檢查及資格核查,建立好(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花名冊、簽到冊,整理完善檢查資料。鎮級行業部門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工作有監督責任。便民服務中心應不定期對公益性崗位“人崗一致性”性開展抽查督查,根據上級財政資金到位情況按時支付崗位補貼。產業服務中心、平安法治辦和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對對應自來水管護、道路勸導和清掃保潔類公益性崗位出勤情況、人崗一致性、自來水管護(道路勸導、清掃保潔)情況和安全教育等進行監管。
三、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統一上崗制度
由各村(社區)非全日制按照每月出勤不少余17天,總出勤時長不低于38.64小時,全日制每月出勤不少余22天,每天6--8小時。不得出現頂崗、代崗、混崗、空崗等現象,否則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并退出其違規享受崗位補貼。
實行統一上崗制度,由各村(社區)按照每月總出勤時間不低于38.64小時,按照上崗前簽訂勞務協議的路段開展道路清掃保潔、道路勸導和自來水管護等工作。各村(社區)做好(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的日常檢查、平時考核工作。
(二)上崗簽到制度
(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上崗簽到制度,即(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在上崗前需到村(社區)委員會簽到,各村(社區)如實做好出勤記錄。
(三)病假、事假制度
(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因事不能上崗的,需向村(社區)請假報備。由村(社區)另行指定上崗時間,補齊總工作量。確因病因事1個月不能上崗的,可按照程序退出公益性崗位。
四、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一)村(社區)每月、每年度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民主測評,年度評議會上,(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要向大會作自我總結發言,村(社區)負責考核的干部要向大會匯報平時考核情況,進行無記名民主評議投票。凡滿意以上票達不到半數以上的,必須解除勞務協議,不再與之簽訂下一年勞務協議。基本滿意票超過一半以上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由村(社區)根據政策、總用工量等情況開會集體確定是否繼續與之簽訂下一年勞務協議,決定繼續簽訂的要及時簽訂下一年勞務協議(按國家安置公益性崗位年限要求),決定不再簽訂的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并做好解釋說明。
(二)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核,由村(社區)進行表彰獎勵。
五、其他事宜
(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要服從村(社區)和行業部門管理,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一)(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協議期間,不能辦理營業執照、不能在其他單位就業參加工傷保險、在崗期間不能長期外出離開本鎮等。經檢查、舉報發現后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退回或扣發違規期間崗位補貼。
(二)從事(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得重復享受生態護林員、網格員等政策,經檢查、舉報發現后將解除合同,同時清退崗位補貼。
(三)(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在上崗期間注意自身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乘坐不合法車輛、注意防滑防摔、注意防范滑坡、落石等,遠離山坪塘、水渠,嚴禁下塘等。避免在中大雨、暴雨、暴曬等惡劣天氣或惡劣時間段中上崗作業,做到不帶病上崗,不飲酒上崗,上崗中不做與上崗無關的事情。
(四)(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屬于政府政策支持下的短期就業援助人員,是政府用財政資金扶持的從業人員,雙方系勞務關系,不能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解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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