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城鎮天然氣事故應急預案》 政策解讀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措施科學、處置有力的城鎮燃氣事故應對處置運行機制,進一步提升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重慶市城鎮天然氣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豐都縣行政區域內城鎮天然氣在儲存、 輸配、經營、使用過程中,因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天然氣設施 故障等,引發的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對處置工作。
四、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豐都縣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向上與《重慶市城鎮天然氣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向下與涉及城鎮天然氣事故的各鄉鎮街道、城鎮天然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五、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城鎮天然氣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 較大、一般4個等級。
(1)特別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 (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六、主要內容
《豐都縣城鎮天然氣事故應急預案》分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預案管理、附則、附件9個部分,主要明確了我縣天然氣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等級響應劃分、應急處置措施、長效保障機制等重點事項。
政策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