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 90 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 90 學分。
(二)參加重慶市財政局備案確定的網絡培訓機構開展的網上繼續教育培訓,按照培訓機構規定的學科計分標準執行。
(三)參加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舉辦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 10 學分;參加市財政局同意的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天折算為 12 學分;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高級會計師面授繼續教育培訓、市會計學會和行業協會組織的學術交流及財務會計業務培訓、區縣財政局組織的年滿 50 歲以上且不會操作電腦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面授培訓,每天折算為20 學分。
(四)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 90 學分。
(五)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 90 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 90 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 60 學分。
(六)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 30 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3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0 學分。
??????????????????????????????????????????????????????????????????? (七)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 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9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60 學分。
(八)參加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市級會計領軍人才、市級會計青年英才等高端會計人才選拔考試被錄取,折算為 60 學分。
(九)參加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市級會計領軍人才、市級會計青年英才等高端會計人才工程培訓,折算為 60 學分。
(十)參加財政部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 60 學分。
(十一)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折算為 60 學分。
(十二)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折算由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另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