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原件收復印件);2、用地批準書、劃撥決定書或出讓合同<初始地>(驗原件收復印件);3、用地紅線圖<初始地>(驗原件收復印件);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
委托不動產土地、房屋測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土地、房屋測量分初始測量和變更測量兩種情況,委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土地、房屋測量分初始測量和變更測量提供的權利者身份證明材料
1、現權利人單位法人有效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權利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土地、房屋初始測量委托需要提供的權源材料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竣工>(驗原件收復印件);
2、用地批準書、劃撥決定書或出讓合同<初始地>(驗原件收復印件);
3、用地紅線圖<初始地>(驗原件收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預售>(驗原件收復印件);
5、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房屋竣工>(驗原件收復印件);
6、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書<房屋竣工>(驗原件收復印件);
7、其他證明材料<房屋竣工>(坐落證明)。
三、土地、房屋變更測量需要提供的權源材料
1、房地產權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2、原測量報告(原件);
3、原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原件);
4、改變使用性質的提供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批準資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5、公共場所權屬變更測量提供規劃、消防和設計變更資料(原件);
6、其他證明材料:轄區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