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551T/2026-00012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董家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0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551T/2026-00012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董家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0 |
豐都縣董家鎮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5年系《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收官決勝之年,亦是董家鎮法治治理向縱深推進、實現提質增效的關鍵階段。我鎮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緊密對標縣委、縣政府部署與縣委依法治縣工作要求,深化法治與基層治理有機結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以法治之力護航全鎮高質量發展穩步前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堅實法治保障。現將全年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深化思想引領,筑牢法治建設根基
鎮黨委始終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將其與《憲法》《民法典》及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一并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核心學習范疇,全年組織專題學習4次,安排班子成員帶頭作重點發言、開展研討交流,切實深化理論認知、凝聚思想共識。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細化職責清單,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將履職情況全面納入年終述職評議內容,充分發揮“頭雁效應”,推動法治建設責任層層傳導、落地落細、閉環見效。
(二)規范權力運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全流程管控。嚴格遵循規范性文件立項、起草、論證、審核、發布、備案及清理等法定程序,本年度專項開展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堅決廢止或修訂不合時宜、與上位法沖突的文件,切實維護政令統一、合法有效。二是嚴守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對全鎮發展規劃、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民生實事推進等關鍵決策事項,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步流程”,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合規。三是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嚴格執法人員資格準入管理,組織1名新申領執法資格人員參加縣級執法資格考試,持續夯實執法隊伍建設根基。四是穩步承接鄉鎮賦權執法事項。按照縣級統一部署,主動對接、有序承接下放的縣級行政執法權限,經初步梳理,擬承接農業農村、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生態環境等領域與基層治理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事項100余項。目前正組織相關執法人員開展專項業務培訓,同步編制執法事項清單、運行流程圖及服務指南,確保賦權事項“接得住、管得好、用得順、有成效”。五是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推行“信用+執法”檢查計劃管理模式,堅決杜絕重復檢查、多頭執法、隨意執法等問題,切實減輕企業經營負擔。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對符合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清單情形的違法行為,堅持教育與懲戒并重,依法審慎作出處理,實現執法力度與溫度有機統一。六是深化“執法+監督”數字化應用。積極響應市、縣執法數字化轉型部署,組織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全體人員完成統一“執法+監督”數字應用平臺注冊及實操落地,依托平臺開展案件辦理、信息歸集、執法監督等工作,初步實現執法過程線上留痕、執法數據互聯互通,為構建“嵌入式”數字監督體系、提升執法監管效能奠定堅實基礎。
(三)踐行“楓橋經驗”,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效能
一是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提質建設。整合鎮平安法治辦公室、司法所、派出所及行業性調解力量,建立“綜治中心統一受理、分類分流調解、全程跟蹤督辦”聯動機制,以機制創新與資源整合破解基層治理痛點難點問題。2025年以來,成功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20件,調解成功率達100%,有效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推動法治力量融入“141”基層治理體系。依托鎮基層治理指揮中心,將村居法律顧問、專兼職調解員等法治力量全面嵌入網格,健全法律顧問結對村(社區)長效機制。深化村級“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目前已培育“法律明白人”27名,充分發揮其政策宣講、法律咨詢、矛盾調解、法治引導的“前哨”作用,切實打通法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三是筑牢基層矛盾預防化解第一道防線。以司法所為依托組建專項巡防隊伍,常態化開展到村入戶矛盾排查工作,通過網格化、全覆蓋巡查,既提升了見警率與矛盾排查覆蓋率,又實現了矛盾糾紛的主動發現、早期干預、源頭化解,推動基層治理重心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源頭治理轉變,夯實平安董家建設根基。
(四)落實普法責任,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一是壓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制定并公開發布年度普法責任清單,將普法工作貫穿于執法辦案、行政管理、政務服務全過程,各執法部門在開展安全檢查、市場巡查、環境整治等工作中,同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解讀,實現執法與普法同頻共振、有機融合。二是持續開展“一月一主題”精準普法活動。結合重要時間節點、群眾法治需求及區域治理重點,精準設定每月普法主題,如3月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治宣傳、6月聚焦未成年人保護法治教育、9月結合開學季開展“校園法治第一課”等,全年累計開展各類主題普法活動20余場,覆蓋群眾近萬人次,有效提升群眾法治意識與依法維權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剖析
對照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及人民群眾對優質法治服務的期盼,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項,具體表現如下:
(一)思想認識與實踐融合不夠深入
部分干部對法治建設的極端重要性認識存在“上熱下冷”現象,理論學習與工作實踐銜接不夠緊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具體表現為,在處置歷史遺留問題或突發群體性事件時,仍存在過度依賴行政手段的慣性思維,對法律途徑的綜合運用不夠嫻熟,法治引領、法治保障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二)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亟待提升
一是承接賦權事項的能力支撐不足。鄉鎮機構改革后,執法人員數量、專業素養與承接的執法任務不相匹配,尤其在生態環境、消防安全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專業執法人才匱乏、支撐乏力,長期難以滿足精準執法、規范執法工作需求。二是“執法+監督”數字化應用深度不足。執法人員對“執法+監督”平臺的使用多停留在案件信息錄入等基礎層面,對平臺數據預警、執法監督、效能分析、風險研判等高級功能運用不充分,存在“重錄入、輕運用”“數據沉睡”等問題,未能充分發揮數字化平臺在規范執法流程、強化過程監督、提升執法效能中的核心作用。
(三)基層法治資源整合與效能發揮不足
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不夠健全,信訪法治化推進過程中,“訴訪分離”制度落實存在阻力,部分群眾仍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觀念,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維權的意識不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培育滯后,針對物業糾紛、勞動爭議、征地拆遷等新型矛盾糾紛的化解能力不足,難以滿足群眾多元化、專業化法治需求。
深入剖析上述問題根源,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系統性培訓與保障支撐不到位。針對鄉鎮新承接執法事項、數字化監管手段的專項化、實戰化培訓頻次不足、深度不夠,執法人員專業能力提升緩慢;執法裝備配備、工作經費保障與執法任務增長不同步,制約行政執法工作高質量開展。二是協同聯動機制不夠健全。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與鄉鎮綜合執法機構之間的監管執法協作細則不完善,信息共享、技術支持、業務指導、聯合執法等機制運行不暢;鎮內執法、調解、普法等法治力量缺乏有效統籌,工作協同與信息互通不足,未能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的法治建設合力。三是法治氛圍營造實效性不足。對群眾的法治宣傳引導針對性、精準性有待提升,宣傳方式較為傳統,部分群眾法治意識薄弱,參與法治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不強,基層法治建設的群眾基礎仍需進一步夯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與改進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我鎮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靶向發力、精準施策,狠抓整改落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強化理論武裝,壓實法治建設責任
持續強化理論武裝,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核心學習內容,增加案例教學、實戰研討比重,推動理論學習與工作實踐深度融合,切實提升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進一步細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倒逼責任層層壓實、落地見效。
(二)聚焦能力提升,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
全面深化“執法+監督”平臺深度應用,強制要求所有執法案件全程線上辦理、全過程記錄,進一步規范執法流程、統一執法標準。探索建立簡易執法行為“線上巡查”機制和投訴高發領域“數據預警”模型,推動執法監督從“人盯人”向“數智化”轉型,充分激活數據效能,實現精準監管、高效執法。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針對性開展賦權事項、數字化應用、專業法律法規等專項培訓,鼓勵執法人員參加專業技能提升學習,補齊專業人才短板;優化執法裝備配備與工作經費保障,為行政執法工作有序開展提供堅實支撐。
(三)整合法治資源,做實基層依法治理
深化“常駐+輪駐+隨駐”工作機制,積極引入勞動、征地拆遷等領域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團隊入駐鎮綜治中心,提升新型矛盾糾紛化解專業化水平。強化網格前端感知與分流處置功能,完善“線上接單、線下調處、結果反饋、閉環管理”工作機制,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效率與質量。加大信訪法治化宣傳引導力度,深入解讀“訴訪分離”政策及依法信訪相關規定,完善信訪與調解、訴訟、仲裁等渠道銜接的具體操作規程,嚴格落實“訴訪分離”要求,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筑牢基層依法治理堅實根基。
??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