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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243 | [ 發文字號 ] | 渝民〔2022〕148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財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1 | [ 發布日期 ] | 2022-07-1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243 |
| [ 發文字號 ] | 渝民〔2022〕148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財政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1 |
| [ 發布日期 ] | 2022-07-13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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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財政局,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有關部門:
???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住經濟大盤系列政策舉措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民發〔2022〕32號)精神,現就切實做好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低保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每人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增發標準為農村低保對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27元、特困人員每人165元。切實落實“低保漸退”政策,對低保對象實現就業后,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低保標準但低于1.5倍低保標準的,可根據家庭情況給予6個月低保漸退期。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疫情防控期間,對新申請對象可暫不進行入戶調查,盡量采取系統信息核對、電話詢問等方式核實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減少人員聚集感染風險,提高辦理效率;在核算家庭收入時,要充分考慮因疫情防范產生的家庭剛性支出因素,綜合核算,適當扣減,確保保障到位。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切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二、強化困難群眾臨時救助
按照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發〔2020〕19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經常居住地或戶籍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發放標準由各區縣根據救助保障需求和疫情影響情況確定。加大對生活困難未就業大學生等的救助幫扶力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臨時救助等相應幫扶措施。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和個人,及時通過臨時救助按規定給予幫扶。明確外來人員臨時遇困申請臨時救助的具體情形、救助標準和救助時限,對在非戶籍地因疫情影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眾,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等政策規定,適當提高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備用金下撥額度和審批額度,疫情嚴重地區可由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三、強化摸底排查主動發現
要加強主動發現機制建設,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等困難群眾咨詢求助渠道,組織動員村(居)委員會、駐村干部、社會救助協理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通過走訪摸排、電話溝通、微信聯系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轄區內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生活狀況,重點關注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低保邊緣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暫不符合低保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群眾以及經救助后自身發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難群眾,及時發現救助需求,跟進實施救助幫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加強與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鄉村振興、醫保等部門信息共享、數據比對、分析研判,強化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對發現的困難群眾及時干預,精準救助、綜合幫扶。充分發揮區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整合救助資源,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采取“一事一議”“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決急難個案。
四、強化救助服務水平
要針對困難群眾實際需要實施分類化、差異化救助,統籌運用發放實物、現金和提供服務等方式,提供精準救助幫扶。疫情防控期間,要積極幫助遇困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妥善解決外來滯留人員用餐、住宿等問題。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走訪探視和照料服務,督促照料服務人員認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照顧好特困人員日常生活。鼓勵、支持慈善組織、志愿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為困難群眾提供物質捐贈、生活照料、心理疏導、送醫互助等多樣化服務。完善和落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引導慈善組織設立社會救助項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支持、行業組織運作、慈善組織參與的“救急難”平臺,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
五、強化組織保障監督
??? (一)加強思想認識。各區縣民政、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底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區縣財政部門要落實區縣本級財政預算,統籌用好上級財政補助的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做好兜底保障。民政部門要及時提出資金使用計劃,配合做好救助金發放工作,督促代發金融機構及時打卡發放,確保救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對各區縣要嚴格按照資金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使用范圍和發放方式,強化資金監管,嚴禁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滯留救助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監督管理。要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要加強信息比對和情況核實,避免資金重復發放。要全面整改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深入開展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救助資金以及“關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行為。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風險防控,確保社會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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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
??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