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豐都縣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政策解讀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6號)等文件進行編制,是為加快建立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價格的調控,對豐都縣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進行公布實施。
建立科學合理的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體系,可推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有利于合理調控土地市場,促進正常交易,為征收土地稅費,制訂土地利用計劃、規劃,發揮級差地租的經濟杠桿作用提供依據。為農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業生產設施、農村特色產業、商業等項目用地提供差異化價格依據,推動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權,充分保障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的評估工作勢在必行。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4.《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2017〕27號)
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6號)
6.《自然資源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23號)
7.《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渝規資〔2019〕820號)
8.《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渝規資辦〔2021〕14號)
二、通知起草過程
(一)起草單位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起草過程
《通知》征求了豐都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農林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等相關部門意見。通過了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評審驗收,并向社會組織了公眾聽證,報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常委會審議通過,明確由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實施。
三、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含豐都縣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及基準地價說明、豐都縣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級別冊。
四、詳細內容解讀
根據《通知》,豐都縣根據集體建設用地自然、經濟和社會屬性而劃分出的土地等級序列,以基準地價為指導價,建立集體建設用地的價格政策體系,有利于規范土地市場,量化土地資產價值。進一步解讀如下:
(一)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適用范圍。適用于豐都縣三合街道、名山街道、虎威鎮、雙路鎮、高家鎮、興義鎮、龍孔鎮、社壇鎮、仁沙鎮、保合鎮、興龍鎮、龍河鎮、江池鎮、許明寺鎮、董家鎮、樹人鎮、十直鎮、暨龍鎮、武平鎮、湛普鎮、包鸞鎮、三元鎮、南天湖鎮、仙女湖鎮、雙龍鎮、青龍鄉、三建鄉、栗子鄉、都督鄉、太平壩鄉所轄的2900.86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
(二)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的基本概念。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同級別、不同用途、設定容積率和土地開發程度下,特定設定年限的區域平均價格。基準地價的價格表現形式為地面地價,是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
(三)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及說明。主要明確土地用途為商服、工礦倉儲、公共服務與公共管理設施三類用地于地價期日2021年1月1日在不同級別、設定容積率、設定土地開發程度條件下的基準地價。并具體說明基準地價內涵、土地用途分類和基準地價修正體系。
(四)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土地級別冊。本次基準地價更新將全縣規劃范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按各街道、鎮、鄉的主要道路、鎮場及其他區域進行劃分,并以表格形式進行描述。
四、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可以通過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