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維護公眾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關于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管理的通告》(渝農發〔2016〕277號)有關規定,為便于各單位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現就清單編制的背景和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通告所稱秸稈包括哪些農作物?
本通告所稱秸稈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麥等農作物秸稈及其落葉。
二、秸稈嚴禁焚燒范圍界定的什么?
嚴禁在城市建成區周邊20公里范圍內、高速公路及鐵路兩側各5公里范圍內、國道及省道公路干線兩側各2公里范圍內以及重點區域、人口聚集區焚燒秸稈。
三、違反本通告會得到什么處罰?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違法單位或個人可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阻礙監督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秸稈焚燒監管部門是哪些?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全縣30個鄉鎮(街道)劃分為核心區域、重點區域、一般控制區域,露天焚燒實行分級管控制度。三合街道、名山街道、雙路鎮、湛普鎮、虎威鎮、興義鎮、樹人鎮為核心區域,由縣農業農村委、縣生態環境局、縣城市管理局、屬地鄉鎮(街道)共同管理;高家鎮、龍孔鎮、十直鎮、社壇鎮、包鸞鎮為重點區域,由縣農業農村委、縣生態環境局、屬地鄉鎮共同管理;其他鄉鎮為一般控制區域,主要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縣農業農村委、縣生態環境局指導監督。
五、怎么從源頭解決秸稈焚燒問題?
大力推廣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技術,采取集中收儲、市場運營主體及大戶收購、就地還田等措施,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
六、《通告》實施日期是多久?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歡迎社會公眾檢舉、揭發露天焚燒行為,共同保護環境。
舉報電話:
城市建成區內——70760110(縣城市管理局)
城市建成區外——70606527(縣農業農村委)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