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6313731/2026-00006 | [ 發文字號 ] | 豐醫保監〔2026〕7號 |
| [ 主題分類 ] | 醫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發布日期 ] | 2026-03-11 |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6313731/2026-00006 |
| [ 發文字號 ] | 豐醫保監〔2026〕7號 |
| [ 主題分類 ] | 醫藥管理 |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 發布日期 ] | 2026-03-11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定點零售藥店實名購藥管理的通知
各定點零售藥店:
我局接到到群眾舉報投訴稱,參保人在未到豐都的情況下,在豐都縣某定點零售藥店發生醫保電子憑證消費記錄,金額在萬元以上,反映其醫保個人賬戶被盜刷問題。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涉事定點零售藥店未嚴格執行實名就醫管理規定,未做好大額購藥實名登記,無法提供相關監控視頻,導致違法事實無法查清。為保障廣大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筑牢醫保基金監管防線,進一步規范定點零售藥店實名購藥管理,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核驗購藥人身份
(一)現場核對。機構工作人員必須要求購藥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等),進行人、證、卡的現場實時比對。
(二)杜絕形式化。嚴謹僅憑口頭詢問、僅核對醫保卡而不核對身份證件、或僅簡單“看一眼”即放行等敷衍行為。必須仔細核對證件照片、姓名、性別、年齡等關鍵信息與購藥人員實際外貌特征是否一致。
(三)特殊人群處理。對于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需要代開藥的,必須嚴格查驗患者本人及代辦人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代辦人信息及關系證明(如戶口本、委托書等)復印件備查。
(四)違規責任。凡因身份核驗制度落實不力導致參保人個人賬戶被盜刷的,由涉事定點零售藥店承擔相應責任。
二、做好大額登記管理
(一)醫保大額消費登記。對于大額購藥費用單次大于或等于500元時,定點機構必須在《定點零售藥店大額購藥登記本(單次500元以上)》(附件1)上做好登記,如實登記購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藥品名稱及數量、購藥總金額、購藥人(代購人)簽名、購藥人(代購人)聯系電話。
(二)登記要求及管理。登記本要建立專冊,相關登記信息需真實、完整、準確。不得漏登、錯登,嚴禁店員代簽、冒簽、偽造購藥人(代購人)簽名,嚴禁編造、虛構購藥人(代購人)聯系電話。《定點零售藥店大額購藥登記本(單次500元以上)》應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妥善保存監控視頻
(一)監控視頻保存時限要求。定點零售藥店應積極配合醫保部門做好實時視頻監控,對可能覆蓋的監控內容做好定期備份,視頻監控保存不得低于兩年。
(二)可疑人員及行為。對于通過墨鏡、口罩等掩蓋面部,使用醫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個人賬戶購買阿膠、安宮牛黃丸等金額較大的藥品。還應讓購藥者摘下口罩、墨鏡露出面部且看店內監控設備3秒鐘以上。
四、合規風險警示
(一)欺詐騙保風險。參與、誘導或協助他人冒名就醫、虛假就醫、倒賣藥品等行為,屬于欺詐騙保。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套取醫保基金5000元以上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協議管理風險。根據《重慶市定點零售藥店醫療保障服務協議(2025版)》第五十六條第六項、第五十七條第八項的規定。視頻監控保存時限未達到我市規定的時限要求,且造成違法違規違約事實無法查清的,可能被中止醫保服務協議。要求提供或恢復視頻監控,在我市規定的時限內無法提供或恢復,且造成違法違規違約事實無法查清的,可能被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 ? ? ? ? ? ? ? ? ? ? 豐都縣醫療保障局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