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C711625445B/2026-0002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三合街道辦事處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發布日期 ] | 2026-02-06 |
| [ 索引號 ] | 1150023C711625445B/2026-00022 |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三合街道辦事處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 發布日期 ] | 2026-02-06 |
豐都縣人民政府三合街道辦事處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5年,三合街道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市委、縣委各項決策部署,著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務效能,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美麗豐都貢獻三合力量。
一、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健全黨建統領責任體系,把牢法治建設“方向盤”。堅持將黨的領導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全年召開法治建設專題會議7次,研究解決法治宣傳陣地升級、專職調解員配備等難點問題12項。嚴格落實“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進度清單”管理,對市級、縣級法治督察反饋的5大類12項問題全部整改銷號,并推動建立行政爭議“案前預警、案中跟蹤、案后復盤”全流程機制。嚴格執行年度報告制度,主動公開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收到并采納群眾意見建議23條,整改率達100%。
(二)優化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提升為民服務“滿意度”。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鞏固“141”基層治理體系改革成果,推動平安法治崗、社區治理崗等24個專崗高效協同。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全年開展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10次,檢查市場主體120余家,涉企檢查頻次同比下降15%。生態環保領域執法效能顯著提升,圍繞長江保護、龍河生態河谷開展專項巡察40余次。政務服務持續優化,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全年受理辦結事項12.6萬件,網辦率達96.5%,群眾滿意度達98.7%。
(三)完善依法行政決策體系,筑牢風險防范“防火墻”。堅持以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為核心,全面規范決策程序。圍繞宜涪高鐵征地、龍河濕地公園二期工程等重大事項,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全年組織召開聽證會、座談會8場,征集并吸納公眾有效建議75條,推動解決瓜草灣、峽南溪安置房物業降費等遺留問題8件。全面強化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與公職律師全程參與,全年審查重大決策、重要合同協議等32件,提出法律審查意見89條,審查通過率達100%。持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制定、審查與備案機制,全年審核街道層面規范性文件草案15件,提出修改意見16條,確保各項制度合法有效,從源頭防范決策風險。
(四)構建多元矛盾化解體系,打造基層善治“新樣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提質增效。高效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全年聯動有關部門妥善處置未成年人溺水、跳橋等緊急事件85起,調解成功率達98%。嚴格規范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保持100%,全年未發生行政敗訴案件。深耕特色調解品牌,持續擦亮“老王調解室”等12個調解品牌,創新運用“前中后”全過程工作法,成功化解濱江路4號樓等電梯加裝糾紛27件。2025年,街道、村(社區)兩級調解組織累計調處各類糾紛1950件,化解率達98.78%,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
(五)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增強群眾法治“獲得感”。堅持以制度、方法與模式創新協同驅動,不斷提升治理效能與溫度。一是制度創新筑牢法治根基。全面推行信訪工作法治化閉環管理機制,實現初信初訪量同比下降12%,全年到市集訪、進京走訪“零發生”。嚴格落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管理,持續保持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零發生”。二是方法創新破解治理難題。深化運用征地拆遷“三研三用三評”工作法,成功化解花地堡跨度超20年的歷史積案4件。推廣物業管理“由內向外”五內工作法,穩妥處置峽南溪、鳳凰灣等小區突出物業矛盾12起。三是模式創新激發共治活力。深化群眾自治,新建“鄰里議事廳”“就業驛站”等微陣地25個,打造“和美院落”10個;拓展社會共治,依托426個互助組織系統性解決留守兒童照管、獨居老人助餐等急難愁盼問題586個;賦能數字智治,梳理高頻事項形成“三張清單”300余項,推動平均事項處置時長壓縮35%,群眾訴求響應效率顯著提升,相關實踐獲市委網信辦調研肯定。
二、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將法治建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一)帶頭抓學習研究。堅持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主要負責人全年主持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4次,組織專題法治講座12場,帶動班子成員及中層干部撰寫學習心得、調研報告24篇。將法治建設作為年度核心議題,納入街道年度工作要點和黨工委會議固定議程,全年召開6次黨工委會專題研究法治工作,針對“電梯加裝矛盾化解法治路徑”“信訪法治化試點”等重大法治問題,親自部署、協調資源,確保法治思維融入街道發展各領域。
(二)帶頭抓決策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始終堅持依法決策,帶頭推動決策程序全面落實。明確要求所有重大決策必須經過法律顧問前置審查,全年組織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論證36次,所提意見采納率達100%。嚴格履行規范性文件與合同協議合法性審查程序,全年審查有效規避潛在法律風險點14處。在龍河生態保護項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等重點項目中,親自組織并參與風險評估15次,主持召開公眾聽證會、座談會25場,推動收集并采納公眾有效意見建議78條,確保每一項重大決策程序合法、內容合規、風險可控。
(三)帶頭抓責任督導。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街道對科室、社區年度績效考核核心指標,權重提升至6.5%。定期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年內開展專項督查3次。針對市縣法治督察反饋的“執法過程記錄不規范”“個別社區普法形式單一”等5項具體問題,以及街道自查發現的“物業調解協議標準化不足”等問題,均親自掛賬督辦,約談相關負責人6人次,推動問題全部整改到位。牽頭制定《三合街道“三重一大”議事決策規則》《三合街道機關事務管理制度》等6項長效制度,將整改成果轉化為制度規范,推動全面依法治街工作從“短期整改”向“長效治理”深化。
三、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層法治專業力量與復雜治理需求存在差距。 面對物業管理糾紛、征地拆遷矛盾、舊城改造爭議等涉及多方利益、法律關系交叉的復雜案件時,部分工作人員存在“重調處、輕程序”“重結果、輕依據”的現象,運用法律原則和法定程序系統性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強。究其原因,一是受基層編制和薪酬待遇所限,難以吸引和留住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業人才;二是現有培訓體系與實戰需求脫節,多以政策宣講、條文解讀為主,缺乏圍繞真實案例的研判推演、文書制作、證據固定等實操訓練。
(二)普法宣傳的針對性與實際效果有待提升。 普法工作仍存在“大水漫灌”傾向,對不同群體的精準供給不足。面向老年人的防詐騙宣傳、面向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普法、面向中小企業主的合規經營指導等,在內容設計、形式載體和傳播渠道上創新不夠,未能有效契合其認知特點和實際場景。深層次原因在于,缺乏科學的效果評估反饋機制,對普法活動觸達率、知識掌握率、行為改變率等關鍵指標跟蹤不足,實效難以衡量。
(三)行政執法的規范化與專業能力建設需持續加強。?在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文化執法等領域,部分案件存在現場檢查記錄不完整、證據鏈條銜接有瑕疵、法律文書表述欠規范等問題。隨著新業態、新問題不斷涌現,部分執法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掌握更新不及時,在辦理網絡交易、數據安全、新型環境污染等案件時感到能力不足。根源在于,常態化、系統化的跨領域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機制尚未健全,覆蓋立案、調查、決定、執行全過程的內部質量控制與案卷評查標準有待細化并嚴格執行。
(四)社會力量參與法治建設的機制保障尚不完善。 雖然培育了個別調解品牌,但社會組織、專業機構、志愿者隊伍等參與基層普法的深度、參與執法監督的廣度、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可持續性均顯不足。其參與多依賴于臨時性項目或個別人員的熱情,缺乏穩定的政府購買服務渠道、常態化的信息溝通與能力建設平臺,以及與其貢獻相匹配的榮譽激勵和適度補助機制,導致社會力量“有力難施”、作用發揮呈現“碎片化”。
四、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和目標舉措
2026年,三合街道將錨定“基層法治建設走在全縣前列”目標,聚焦問題短板,實施精準攻堅,重點推進以下工作:
(一)工作思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以提升群眾法治獲得感、滿意度為落腳點,堅持改革驅動、數字賦能,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從“制度完善”向“效能釋放”深化,全力打造具有三合辨識度的基層法治實踐高地。
(二)目標舉措。一是實施“法治素養精準提升”工程。聯合高校律所,開設“法治實務訓練營”,對街道干部、社區“法律明白人”開展案例式、輪訓式培養。計劃全年培訓不少于200人次,重點提升在矛盾調解、風險評估中的依法處置能力。二是打造“智慧法治”應用場景。整合現有平臺資源,啟動街道級“社會治理智慧大腦”建設,推動風險智能預警、矛盾線上調解、執法移動辦理。力爭實現非緊急類群眾訴求“15分鐘響應、24小時反饋”。三是構建“全域多元解紛”新格局。升級街道綜治中心,高標準建設2至3個片區“一站式”矛調中心。引入行業性調解組織,壯大專職調解員隊伍,推動“訪調、警調、訴調”無縫對接。力爭2026年街道層面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四是深化“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標準化操作。編制《三合街道綜合執法實務指南》,每季度開展案卷交叉評查和典型案例剖析,力爭行政訴訟發案量和執法投訴率“雙下降”。五是推進“普法惠民”品牌塑造。針對不同群體制定“需求清單”與“服務清單”,開展“訂單式”精準普法,依托微陣地、新媒體開設“身邊案例微講堂”,開展“遵法守法示范戶”評選,推動法治融入日常、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