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73906Y/2026-00005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都督鄉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0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11673906Y/2026-00005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報告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都督鄉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 發布日期 ] | 2026-02-10 |
豐都縣都督鄉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5年,都督鄉人民政府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緊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目標任務,將法治建設深度融入鄉村振興與基層治理實踐。全年聚焦干部法治素養提升、矛盾糾紛源頭化解、行政執法規范運行三大主線,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頻共振、互促共進,為全鄉高質量發展筑牢了堅實法治根基、營造了公平有序環境。現將本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履職情況
(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強化干部能力建設。堅持將法治學習納入干部日常教育體系,全年組織鄉、村干部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鄉村振興促進法》等專題學習8次,覆蓋率達100%,切實提升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意識。同步推進基層法治人才培育,新增“法律明白人”20名,覆蓋全鄉5個行政村,通過“院壩說法”“田間課堂”等形式開展普法宣傳60余場次,有效打通法治服務“最后一公里”,營造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濃厚氛圍。
(二)深化矛盾源頭治理,夯實基層穩定基礎。健全“鄉—村—組”三級調解網絡,整合綜治、司法、信訪資源,推行“一站式”矛盾調處機制。全年成功化解鄰里糾紛、土地權屬、勞資爭議等各類矛盾112件,調解成功率達98.5%,實現“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群眾滿意度測評達96.3%,未發生因調處不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越級上訪,基層治理韌性顯著增強。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政府公信力。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年內新辦理行政執法證件3個,組織執法骨干參加縣級業務輪訓2輪,強化程序意識與證據意識。聚焦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農村建房等重點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25次,整改隱患43處,執法過程全程記錄、結果及時公示,全年無行政復議糾錯、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執法規范化水平與群眾信任度同步提升。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夯實治理根基。持續加強規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嚴格履行起草論證、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等環節,確保制度設計契合基層實際、符合法治要求。動態開展制度清理與優化,及時廢止或修訂不適應新形勢的規范性內容,強化制度執行剛性,推動形成權責清晰、運行高效、銜接有序的依法行政制度閉環,為鄉鎮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實制度支撐。
(五)優化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增強決策公信力。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將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環節嵌入決策全過程,注重吸納群眾意見與專業建議,提升決策科學性與民主性。強化法律顧問參與度,在項目規劃、資源分配等關鍵事項中前置法律研判,有效防范決策風險,確保行政決策既順應發展需要,又契合群眾期盼,切實維護政府決策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六)深化政務公開與多元監督,營造陽光政務生態。扎實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圍繞民生保障、項目建設、財政資金等重點領域,拓展公開渠道與內容深度,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輿論監督,完善內部督查與問責機制,暢通群眾訴求反饋路徑,推動監督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通過構建內外聯動、協同高效的監督體系,持續提升行政透明度與廉潔度,鞏固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
二、存在問題和下步打算
(一)正視短板弱項,清醒認識現實挑戰。當前工作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法治宣傳形式較為傳統,“法律明白人”作用發揮不均衡,部分偏遠村組普法覆蓋深度有待加強;二是執法力量仍顯薄弱,持證人員僅占應配編制的60%,專業化裝備與復雜執法需求存在差距;三是矛盾糾紛智能化預警能力不足,跨部門協同處置效率需進一步優化。
(二)聚焦提質增效,細化2026年攻堅路徑。一是實施“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計劃開展專題學習不少于10次,擴充“法律明白人”至30名,推廣“法治積分”“以案釋法”短視頻等創新載體,增強普法精準性。二是強化執法能力建設,爭取新增執法證件5個,配齊執法記錄儀等基礎裝備,每季度開展案卷評查與模擬執法演練,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筑牢規范執法防線。
(三)健全長效機制,賦能鄉村治理現代化。深化“楓橋經驗”本地化實踐,升級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試點“云調解”平臺,聯動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警調對接”快速響應機制。同時,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村級年度考核硬指標,定期開展群眾法治滿意度回訪,以實效取信于民。我鄉將持續壓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筑牢堅實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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